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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車新嘗試(下)

記者問了很多問題,我只挑了些能答的來答,最後有沒有用我也不知道,最後只有答案,卻丟了他們的問題.

1. 買第一輛車時是剛考了牌,也有實際需要,當時住在新界,往還市區駕車的時間控制得較好,而且從事styling和廣告創作的工作,有很多衣服和道具,有車就方便,像流動儲物櫃。
現在也是實際的考慮,因為住在山上,沒有車很不方便,但同時我也喜歡駕駛,因為山上的景色和路比較寬闊,算是一種享受。

2.Leisure Life,兒子較小的時候有車可以帶他到偏遠的沙灘玩耍,但近年工作太忙,這些閒情逸趣都沒有太多機會做。

3.駕車是因爲要在某地方出現,不會遊車河。我不喜歡人多,所以最好車子裡只有自己一個,發現Hugh Grant跟我有一個相同習慣,喜歡買Pret-a-Manger一個人在自己車子裡吃。

4.在香港經常到的都是中環、尖沙咀、銅鑼灣這些旺區,因為電視拍攝工作的店舖多在這些地方,就算自己平日的需要,例如做facial、買東西和日常用品,都是這些地方,不過如果有選擇,我不喜歡到要入停車場的地方購物,我更鍾情跑馬地、天后和大坑一帶,可以把車子泊在一旁,買了東西可以即刻上車走,不用進入停車場浪費時間泊車和付款。

5.其實in不in,環保是大趨勢,因為再不保護環境,人類連生存的空間都沒有,所以已經不是一個潮流,而是外在環境的大勢所趨。

6.我享受駕車的樂趣,從前不那麼考究車子的性能,只要喜歡,操作容易,現在人大了研究事物,看得深層次,對車的設計也覺得很好玩。

7.車子不是儀容的一部分,但像其它物質,也是個人的伸延吧,住在香港,人還是虛榮的,你選的身外物始終都是代表你,即使只是一個很小的部分,別人就是這樣對你下了一個定義或感覺。

8.吓?車子本身就是潮流的一部分,現在很多車廠出車,根本就是當潮流物品來推銷,所以根本不用打比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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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最後試的車是最新的Range Rover Evoque,在尼泊爾Chitwan坐了好幾天軍用Land Rover,回來一試Evoque,感覺寧舍強烈。Evoque保留了森林獨行的粗獷四輪驅動,但在其他方面已經是一部追趕潮流和新科技的新車。它吸引我的有三樣東西,一是它的外形貼近潮流的型仔車,但比賣潮流的車車身要高,在香港經常塞車,盯著前面車的屁股,並不甚麼樂事,車身夠高可以看多一點,它的線條豪邁卻不霸道,尤其後座車頂向下斜,像時裝的drastic cut,顏色也像我今年買的新車,白金襯鮮紅,內櫳也是灰紅皮的間格。

第二樣就是它的八吋觸控屏幕,除了可透過藍芽將電話的歌曲傳送播放,也可以直接在那裡打電話,我經常在車裡打電話,其實非常危險,有大屏幕不用低頭看電話。第三就是全景天窗,我是個買車必選天窗的人,這個天窗是我試坐所有車之中最大的。


它貼近潮流是因為它有十多種顏色組合任人自己配襯,是很多車今年都迎頭趕上的服務。設計突破是將波棍拿走,換了圓型鈕動。當然,在城市要闖泥濘、林蔭和沙地的時間,遠少於走石屎路,所以車亦兼備了兩個版本,適合不同狀況駕駛。Evoque是Range Rover歷來最輕的車款,迎合環保潮流,材料輕量化,用了偷輕的鋁合金,大幅減輕燃料消耗及二氧化碳量(達20%),算是慳油和環保,朋友也在考慮它來做家庭車SUV。

至於「上」文提到的那人,以我甚少上街和對方經常不在港,竟然在街上碰到他數次,真是serendipity,有一次還要是我駕著新車,被卡在行人路上等大廈開閘,他就在行人路上繞過車頭,回頭兇兇地瞪了我一眼,後來他發現是我,才說:「玻璃反光,看不到是你!」但我心想,就算看不到也不用這麼兇吧!換上是其他司機也不用這麼兇吧!其實很久以前已經知道我想念的那人已不再存在,而上天就要給我一次又一次的機會「看清楚」,每一次我都非常慶幸I could see through the illusions,想念的那人只存在於我的想像中。